某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批发兼零售)8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委托加工一批货物18万元,取得
某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批发兼零售)8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委托加工一批货物18万元,取得受托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0.87万元; (2)购进一批货物,已开出商业承兑汇票,取得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10万元,税金1.7万元; (3)零售一批空调,取得销售收入17.55万元;安装材料费1.7万元; (4)批发销售一批货物,市场价格20万元(不含增值税);因对方比规定时间提前5天付款,所以按合同规定给予5%的折扣,据此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19万元; (5)因质量问题,退回空调厂家上月所购空调机四台,已取得税务机关开具的退货证明单和有关凭证,已冲减四台空调机退货成本0.6万元; (6)完成与厂家协议规定的销售数量收到厂家返还的款项6万元; (7)零售代销货物一批,取得代销5%手续费5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业务计算该商场8月份应纳增值税。(涉税凭证合法且已经税务机关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