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考试指南 > 医学继续教育 > 考试学分 > 北京市护士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要求

    北京市护士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要求

    2023-03-10 来源:搜题宝

    根据《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修订稿)》规定,取得护师及以上职称的护士需要继续医学教育考试学分要求如下:

    1.根据医院级别,Ⅰ、Ⅱ类学分要求如下

    (1)三级医院

    每年至少完成Ⅰ类学分10分,Ⅱ类学分15分,总分不低于25学分。

    (2)二级医院

    每年至少完成Ⅰ类学分7分,Ⅱ类学分18分,总分不低于25学分。

    (3)一级及以下医院

    每年至少完成Ⅰ类学分5分,Ⅱ类学分20分,总分不低于25学分。

    2.Ⅰ、Ⅱ类学分不能互相替代。

    3.三级医院和一级防保机构的护士5年内须获得国家级项目5-10学分。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申领流程:

    一、申领网址

    符合学分申领标准的学员,请登录“中国医师协会继教管理服务平台”。

    二、申领流程

    (1)点击页面上方“个人学分申领”。

    (2)点击“验证学分”通道。

    (3)选择“学分查询”输入身份证号码以及验证码,点击“检索内容”。系统会自动检索出学员获得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

    (4)如需查看证书详情,可以点击“查看”。如需下载证书,可以点击“下载”。证书需自行打印。


    继续教育学习形式:

    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学术讲座

    出国(出境)进修、考察、培训

    网络远程教育

    参加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教育

    参加进修班、培训班或者研修班

    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修

    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


     

    本资讯由搜题宝小编整理,仅供学习参考!搜题宝是一家专注做医学类继续教育考试的网站,拥有海量继续医学考试最新资讯、试题、题库~


    |   THE END   |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搜题宝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HI,同学! 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
    学知识问问题都可以找我哦。
    0/200字
    下载APP
    关注公众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