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考试指南 > 医学继续教育 > 考试学分 > 河南省继续医学教育最新学分管理规定

    河南省继续医学教育最新学分管理规定

    2023-03-05 来源:搜题宝

    医学从业人员需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除了大家最关心的报名考试入口和时间,医学从业人员还应关注考试学分要求,才能很好的准备考试,搜题宝特意为大家整理了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最新学分要求,具体如下:

    (一)河南省医、技、药、疾控、保健和卫生监督等专业技术人员。

    1.省级医疗卫生机构、三级医院中级以上人员每年完成I类学分为10学分。

    2.市级医疗卫生机构(三级医院除外)中级以上人员每年完成I类学分为8学分。

    3.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完成I类学分5学分。

    (二)河南省护理人员

    1.省级医疗机构 、三级医院护师以上护理人员每年完成I类学分为7学分。

    2.市级医疗机构 (三级医院除外)护师以上护理人员每年完成I类学分6学分。

    3.县级医疗机构护师以上护理人员每年完成I类学分5学分。

    (三)河南省休产假者每年应完成学分12学分(不区别I、II类学分)。乡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完成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最低学分数不得低于15学分(不区别I、II类学分)。


    医学职称评定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1.副高及正高级职称人员:每年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分,其中国家级项目I类学分不低于10分,省、市级项目I类学分不低于5分,院内自管项目、自学及其他项目II类学分不低于10分。

    2.中级职称人员:每年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分,其中国家级项目I类学分不低于5分,省、市级项目I类学分不低于10分,院内自管项目、自学及其他项目II类学分不低于10分。

    3.初级职称人员:每年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分,其中国家级项目I类学分不低于5分,省、市级项目I类学分不低于5分,院内自管项目、自学及其他项目II类学分不低于15分。

    4.全年科内业务学习为II类学分10分。

    5.I类、II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本资讯由搜题宝小编整理,仅供学习参考!搜题宝是一家专注做医学类继续教育考试的网站,拥有海量继续医学考试最新资讯、试题、题库~


    |   THE END   |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搜题宝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下载APP
    关注公众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