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州公司是在温州注册的一家企业,宁州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19年其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万元,境外所得如下(均折合为人民币):1)当年度宁州公司的A国分公司取得生产经营所得400万元,A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该所得在A国缴纳所得税120万元,来自A国的税后所得280万元。2)8月,B国某公司按照与宁州公司签订的合同支付给宁州公司特许权使用费186万元,某公司此前已向B国政府代扣代缴了该项所得的预提所得税14万元。A公司收到股息的可抵免额为()万元
A.50
B.67.35
C.71.43
D.85.71
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