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林某是某公司的销售经理,负责华南、华东几个区域的销售工作。入职3年来,林某在部门内一直拥有“金牌销售”的称号。2008年9月,经医生检查,林某已怀有3个月身孕。由于身体素质较差,医生建议林某多休息,尽量少从事劳累的工作。林某向公司主管销售工作的副总裁提出申请,希望公司批准她在本地办公。令林某意想不到的是,她在几天后居然收到一份人力资源部调岗调薪的通知,“员工林某:鉴于你近期及之后一段较长时间内的身体状况都不适合部门销售经理的职位,现公司决定将你的职位调至销售内管,负责销售部门数据统计、后台支持与人员招聘等,工作地点为公司本部,薪酬根据公司职位结构表,由10000元调整为6000元,自即日起执行。” 这一纸调令让林某大为光火,自己只是希望少出差以保证安全,可公司竟然任意调整她的职位,名义上是销售内管,其实就是因为她怀孕而对她降职降薪。林某要求公司必须恢复她的职位以及薪酬水平。可公司认为,林某的身体状况确实特殊,如果让其继续负责一线工作,不出差肯定不能完成工作指标。但是如果继续工作又会对她的身体产生很大影响,况且她自己也提出不愿意出差。于公于私公司都不敢负这个责任,调岗是对大家都好的一种选择公司能否单方做出对林某调岗调薪的决定?对于确实不适合原岗位工作的孕期女员工,公司又该如何管理?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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