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公司仓库一共10个人,一个主管,4名配货员,3个打包,2个司机。4个配货员,有一个配货员相比其他配货速度慢,主管觉得影响大家的工作效率。想辞退他。但是本人无过错,也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就是配货速度慢一点。大家做HR都知道,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仓库主管觉得就是不胜任工作,配货速度慢,想让我开这个人,并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绩效考核制度仓库主管也给这个员工打高分。没有说明什么问题,可能想到他工作也不容易。如何处理这个事情比较好?现在仓库是大家一起平分提成,现仓库的工资标准是2000元底薪+500元绩效工资+提成(因为仓库是大家协作完成仓库工作的,所以提成大家平分,这引起仓库的不满。他们觉得那个配货速度慢的配货员不配和他们拿到一样的提成,他配货速度慢,我一个人配货40张单子,他一个人配货10张单子,凭什么拿的提成和我一样高?这就需要做一个公平公正的绩效考核方案和工资方案。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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