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首次时间为2008年元月1日-2009年12月31日,第二次为2010年元月1日-2016年12月31日。现在由签了一份2010年元月1日-2019年10月1日。后面的两份合同应该以哪份为准,这种情况公司应该算和员工签订了两次合同还是三次? 答案 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