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某公司员工俞某于2011年11月5日入职,因种种原因直到2012年9月才签订合同,合同期2011年11月至2013年11月4日。当时俞某在补签合同落款时写上2012年9月10日补签。现单位准备不续签合同,该员工主张要10个月的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但该公司认为双倍工资不属于劳动报酬,因此仲裁期是一年,故不给予双倍工资。请问该公司该不该给予双倍工资的赔偿? 答案 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