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被胁迫实施犯罪的人不追究刑事责任。()
对被胁迫实施犯罪的人不追究刑事责任。()
对被胁迫实施犯罪的人不追究刑事责任。()
第2题
A.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向司法机关诬告他人介绍卖淫的,不仅触犯诬告陷害罪,而且触犯侮辱罪
B.法官明知被告人系被诬告,仍判决被告人有罪的,法官不仅触犯徇私枉法罪,而且触犯诬告陷害罪
C.诬告陷害罪虽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但诬告企业犯逃税罪的,也能追究其诬告陷害罪的刑事责任
D.15周岁的人不对盗窃负刑事责任,故诬告15周岁的人犯盗窃罪的,不能追究行为人诬告陷害罪的刑事责任
第3题
A.甲伤人行为发生在我国的飞机内,可以适用我国《刑法》
B.乙,15周岁,实施绑架行为并杀死人质,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C.丙,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
D.丁,在实施抢劫犯罪行为时精神正常,但犯罪后患了间歇性精神病,对其不应再追究刑事责任
第4题
A.犯罪主体只包括纳税人
B.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仍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从轻处罚
C.对多次实施逃税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最高数额计算
D.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不构成逃税罪
第5题
A.甲实施拐卖儿童行为,借用其所在的单位的车及司机帮忙运送被拐卖儿童,该单位参与拐卖儿童的行为亦构成单位犯罪
B.某国有公司高管集体研究决定,将该单位的50万元在5个高管中平均分配。该行为不能认定为单位犯罪(私分国有资产罪)
C.甲公司实施单位犯罪后,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了。既要追究甲公司原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亦应追究甲公司的刑事责任
D.甲、乙为了实施走私而成立了单位,后该公司实施了走私犯罪。公司的走私行为不能认定为是单位犯罪
第6题
A.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B.依照《刑法》规定,因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或者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C.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D.行使侦查职权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第7题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A.正确
B.错误
第8题
【题目描述】
第 71 题 赵某,男,1996年12月出生。2009年7月到颐和园游玩,见一女孩在湖边划船。赵某强要登船。女孩未理,准备上岸。赵某大怒,用手向湖里推船,欲使女孩受惊。不料,女孩惊慌落水。赵某先是见状得意,后见女孩沉没,急忙下水营救未成,女孩被溺死。
问:赵某的行为与女孩被溺死有无因果关系?表现为何种罪过形式?应否追究赵的刑事责任?请说明理由。
【我提交的答案】:有因果关系,疏忽大意的过失至人死亡,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参考答案分析】:
(1)赵某因怒推船下水,与女孩溺死,不存在因果关系。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是行为人所实
施的危害社会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2)赵某推船下水虽是故意的,但对女孩落水溺死是没有预料的,赵某应当预见而未预见,表现为疏忽大意的过失。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未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因而赵某不应负刑事责任,但应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对其加以管教。
该题答案称: 赵某因怒推船下水,与女孩溺死,不存在因果关系.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是行为人所实施的危害社会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为什么说赵某的行为和女孩的死没因果关系?如果赵某不推船,女孩就不会掉下水,不掉下水就不会溺死.这里面应该存在因果关系呀.
第9题
A.被胁迫的人,在人身受到强制,完全丧失意志自由时实施的某种危害行为,也是胁从犯罪
B.乙组织妇女卖淫,丙为其寻找淫女、联系嫖客,但从不直接参与管理活动,对丙应当以乙组织卖淫罪共犯论处
C.甲是某国有控股公司财务人员,在某晚故意不关财务室窗户,不锁保险柜,然后指使中学生乙(16周岁)潜入财务室窃取甲保管的公款
D.丁是某国有保险机构工作人员,唆使投保人戊将自己投保的汽车烧毁后向保险公司理赔,然后利用自己办理理赔的职务便利为戊理赔8万元,二人平分,丁、戊构成贪污罪共犯
第10题
A.甲:对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即应当对集团成员所实施的全部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B.乙: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于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从犯的处罚应当轻于主犯,所以,对于从犯不得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C.丙: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都是主犯,但聚众犯罪的首要分子不一定是主犯,因为聚众犯罪不一定成立共同犯罪
D.丁:一开始被犯罪集团胁迫参加犯罪,但在着手实行后,非常积极,成为主要的实行人之一,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应认定为主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