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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多选题]

甲自有房屋六间,但一直未能结婚成家,于1995年依法收养了乙为养子。1996年甲经人介绍和丙结婚,丙的儿子丁随甲乙共同生活。2008年,甲突然去世,乙托关系将六间房屋全部登记在自己名下。丙得知后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六间房屋由乙丙丁各得两间。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乙丙丁自甲死亡时取得六间房屋的所有权

B.丙丁办理更正登记时需要得到乙的书面同意

C.丙丁需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后方才取得各自两间房屋的所有权

D.丙应分得房屋四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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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甲自有房屋六间,但一直未能结婚成家,于1995年依法收养了乙为养子。1996年甲经人介绍和丙结婚,丙的”相关的问题

第1题

2002年1月,王某与李某结婚,同年2月共同出资购买了市区一处房屋,办理了各项手续后,申请登记和领取
了产权人为王某的《房屋所有权证》。2008年2月王某因经营企业缺少资金,以自有房屋抵押向银行贷款,向房管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贷款届满,王某因企业经营不善,无力清偿贷款本息。银行起诉王某,法院判决王某清偿借款本息。判决生效后,王某未履行,法院在银行的申请下,强制拍卖抵押给银行的房屋。张某通过拍卖公司以50万元的价款竞购得该房屋。法院向张某出具了民事裁定:1、拍卖王某的房屋归张某所有;2、张某支付购房款用于清偿甲欠银行贷款本息;3、张某自行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登记手续。但张某买房后为了躲避交纳房屋交易契税等原因,一直未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2009年3月,王某与李某离婚,将该房屋当作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张某得知后不同意,引起纠纷。问:此时谁享有房屋所有权?()

A.张某

B.王某

C.王某、李某

D.张某、王某、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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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5月10日,甲以自有房屋一套为债权人乙设定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6月10日,甲又以该房屋为债权人丙设
定抵押,但一直拒绝办理抵押登记。9月10日,甲擅自将该房屋转让给丁并办理了过户登记。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A.乙可对该房屋行使抵押权

B.甲与丙之间的抵押合同已生效

C.甲与丁之间转让房屋的合同自订立时生效

D.丙可以要求甲赔偿自己所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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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请教: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三卷第1大题第9小题如何解答?

【题目描述】

第 9 题5月10日,甲以自有房屋1套为债权人乙设定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6月10日,甲又以该房屋为债权人丙设定抵押,但一直拒绝办理抵押登记。9月10日,甲擅自将该房屋转让给丁并办理了过户登记。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A.乙可对该房屋行使抵押权

B.甲与丙之间的抵押合同已生效

C.甲与丁之间转让房屋的合同无效

D.丙可以要求甲赔偿自己所遭受的损失

【我提交的答案】:
【参考答案与解析】:

正确答案:B

答案分析:

【我的疑问】(如下,请求专家帮助解答)

甲与丁之间抵押不是合同自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生效吗?为什么答案认为没有生效。丙只是没有就抵押权进行登记啊,这只会导致抵押权不成立(即没有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并不会导致抵押合同无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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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甲向乙借款,并以自有房屋为乙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登记日期为5月10日。6月10日,甲又以该房屋
为丙设定抵押,但一直拒绝办理抵押登记。9月10日,甲将该房屋转让给丁,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但未办理过户登记。借款到期,甲无力还款,引发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可对该房屋行使抵押权

B.甲与丙之间的抵押合同已生效

C.丁已经善意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D.丙自行承担所遭遇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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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甲(女)与乙(男)于1963年登记结婚,婚后收养一子女,购买房屋一套,1996年乙与比他小近30岁的丙相识,

甲(女)与乙(男)于1963年登记结婚,婚后收养一子女,购买房屋一套,1996年乙与比他小近30岁的丙相识,此后便一直在外租房公开同居生活,周围的群众都认为乙和丙是老夫少妻关系。2000年,甲乙将夫妻共有的房产以80万元的价格出售,该款项一直存在银行,准备另行购买房屋。 2008年初,乙因患肝癌住院治疗,禹去医院照顾乙,但遭到甲及其亲友的怒骂。2008年5月11日乙立下书面遗嘱,将其出售房屋所获款项的一半(40万元)、住房补贴金、公积金、抚恤金、手机一部合约50万元的财产遗赠给“朋友”丙所有。13日,当地公证处对该遗嘱出具了公证书。15日,乙因病去世。乙的遗体火化前,丙协同律师宣布了乙的遗嘱。甲感到十分震惊,双方再次发生争吵。当日下午丙诉至法院。原告诉称,原告与乙是朋友关系,乙立下公证遗嘱将价值约50万元的财产遗赠给原告,现在遗嘱生效,原告接受遗赠,但被告甲控制了全部财产,拒不给乙,因此甲侵害了丙的财产权,现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交付财产。 该遗产纠纷案诉至法院后,社会各界对该案十分关注,对于原告是否有权享有乙的财产,众说纷纭。如果丙取得遗产的所有权,有人认为过有悖于民法的公序良俗原则;如果丙不能取得遗产的所有权,有人认为这无异于剥夺了所有人乙的处分权,也违背私权自治的民法精神。当地法院对本案十分慎重,在4次开庭后,认定遗嘱无效,做出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宣判后,1500名旁听群众掌声雷动。问题:分析本案中的法律关系,并对法院的判决进行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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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甲男现年31岁,某富商之子,虽相貌堂堂且家境优越,但由于自小就患有间歇性精神病,故一直未婚。乙女现年18岁,年轻貌美,一日其通过“摇一摇”结识甲男。两人迅速坠人爱河并相约结婚。甲男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此时精神正常),答应婚后赠与乙女房子一套,乙女欣然应允。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由于结婚乃男女双方所缔结的身份契约,甲男乙女均已年满18周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结婚有效

B.甲男不可以与乙女结婚,且乙女尚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C.甲男虽可以与乙女结婚,但甲男答应赠与房子给乙女的行为无效

D.甲男不能与乙女结婚。因为甲男患有间歇性精神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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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甲欲赠给乙1万元钱,乙表示同意,但一直没有时间实际给付。后乙与丙结婚,婚后乙收到了甲汇来的1万元钱,那么这1万元钱应当( )。

A.属于乙的婚前财产

B.属于乙和丙的共同财产

C.归二人共同所有

D.根据甲的意思确定所有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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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资料二】甲公司将一幢自有二层楼房租赁给乙公司作为经营用房,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
限自2006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租金为每月5 000元,在每月初的前3天支付上月的租金。合同未约定房屋维修责任的承担以及是否可以转租等问题。2007年3月,甲公司有意出售该租赁楼房,因乙公司无意购买,甲公司遂将租赁楼房给丙企业,丙企业取得租赁楼房所有权后,以自己不是租赁合同当事人为由向乙公司表示要解除租赁合同,乙公司不同意解除合同,但愿意每月增加租金1 000元,丙企业表示同意。2007年8月,租赁楼房的部分门窗自然损坏,乙公司要求丙企业修理,丙企业丙一直未予理睬,乙公司自行找某装修企业维修,为此支付维修费用4 000元。2007年10月,乙公司另购买了一办公大楼。遂将其所租赁楼房转租给丁企业。丙企业于2008年1月3日得知转租事实后,以不得转租为由向乙公司主张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乙公司支付上月未交付租金6 000元,乙公司表示,维修费用可以抵销4 000元租金,只愿意再支付2 000元,但不同意解除租赁合同。要求: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丙企业取得租赁楼房所有权后,可否以自己不退租赁合同当事人为由解除租赁合同?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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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甲、乙于1992年2月结婚,同年3月购买了一套商品住房,登记为甲的名字。2006年的某日,甲与第三人丙签
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丙查看了甲的房产证并查询了房屋登记簿后,双方以当地的市价成交。后丙将房款交与甲,并与甲一起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现甲、乙闹离婚,乙得知甲擅自转移了房产,遂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确认甲、丙行为无效,丙不得取得房屋产权。假设,法院审理过程中发现甲、乙婚前有一份关于婚后财产约定的公证书,上写明“婚后以各自名义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乙则认为该房产取得已满8年,应适用新《婚姻法》实施前的规定,将该房产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问:应如何认定房屋产权?()

A.恢复房屋产权由甲、乙共有

B.甲有权转让其自有份额,产权由乙、丙共有

C.该房产与乙无关,丙取得房屋所有权

D.丙取得房屋所有权,乙追究甲的侵权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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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甲公司将一幢自有二层楼房租赁给乙公司作为经营川房,舣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自2008
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租金为每月6000元,在每月初的前3天支付上月的租金。合同未约定房屋维修责任的承担以及是否可以转租等问题。2009年3月,甲公司有意出售该租赁楼房,因乙公司无意购买,甲公司遂将租赁楼房卖给丙企业,丙企业取得租赁楼房的所有权后,以自己不是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为由向乙公司表示要解除租赁合同,乙公司不同意解除合同,但愿意每月增加租金1000元,丙企业表示同意。2009年8月,租赁楼房的部分门窗自然损坏,乙公司要求丙企业修理,丙企业一直未予理睬,乙公司自行找某装修企业维修,为此支付维修费用5000元。2009年10月,乙公司另购买了一座办公大楼。遂将其所租赁楼房转租给丁企业。丙企业于2010年1月3日得知转租事实后,以不得转租为南向乙公司主张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乙公司支付上月未交付租金6000元,乙公司表示,维修费用可以抵销5000元租金,只愿意再支付1000元,但不同意解除租赁合同。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丙企业取得租赁楼房的所有权后,可否以自己不是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为由解除租赁合同?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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