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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录用通知书不能代替劳动合同,录用人原在录用通知书上确认签字后,表明录用人员接受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邀约,不能说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建立劳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如果员工与公司仲裁期间劳动关系还是存续的,双方仍应履行劳动合同。公司安排的工作,员工应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完成,若是消极怠工从而给公司照成损失,公司应保留相关证据,进行处理。公司也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资。
建议与员工家属进行沟通,劝导其积极治疗,按照其工龄给予相应的医疗期,或是与其协商,调整到能胜任的岗位,如果经过治疗或者调整了岗位员工的病情没有好转仍旧不能从事岗位工作,公司可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N是指劳动者在本企业里的工作年限,N年就要支付N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N+1,其中的“+1”就是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提前30天通知就不用支付,如果没有提前30天通知,那么就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30天通知的,应当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女职工产假期间,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是在职员工,但不属于在岗员工。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如果确实是双方已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盖章,只是单位没有交付一份劳动合同给劳动者的话,可以向单位要求交付,如果单位不给的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但是如果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名义而要求赔偿不会得到支持。
对于安家费这类福利性质的项目,目前法律法规中没有对其做明确规定,如果公司与员工就安家费的问题在合同中提前进行了约定的,按约定执行,返还金额可按剩余未履行劳动合同的年限比例核算;如果没有提前约定的,则返还没有依据。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证据确凿,事实明确,即使是工伤员工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可分为协商解除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关系自然失效,双方不再履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