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标准的通知》,根据通知内容,大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标准为7291元。
此次调整时间为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具体调整如下:
1、用人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以21873.00元/月为上限基数、以4374.60元/月为下限基数。
2、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7291.00元/月,缴费额为437.46元/月。
3、无法认定工资总额的用人单位,以7291.00元/月作为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未达到我市规定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以7291.00元/月作为趸缴医疗保险费的基数。
资料来源:大连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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