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外省来渝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已交满一年五险,现服务期满已经离岗,请问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吗,如果可以该如何办理呢?
《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二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是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第二十一条规定,失业人员自原单位签发有关证件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户口所在区、县(自治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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