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劳动合同已于今年三月份到期,另外签署的员工培训协议培训时间约为18个月。要求期间辞职需要赔偿所有培训费用和所发全部工资(包括五险一金),协议后又约定服务期为:公司建成投产,员工正式上岗起算五年。 培训内容与应聘岗位不符,且仅仅受到过不到五个月的零散培训。2017年1月至今,我又被公司以借调的名义将我调至我当初应聘专业的工作岗位上,但七月份满一年也仅仅只进行转正,不给予定岗。 公司现在已被能源局叫停并缓建。公司根本不可能在2020年前建成投产。 我现在不愿在这个公司待下去,但公司不放人,一定要赔违约金。 我现在如果劳动仲裁,是否有优势?没有的话,是不是要乖乖续签合同?(8.1开始算起的合同)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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