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2010年3月,王某应聘某LED生产厂家,做产品经理。入职后不久,公司安排王某到新加坡参加1个月的外部培训,花费5万元,并签订了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给公司服务3年),违约责任(赔偿违约金5万元)。培训结束后,王某回到公司继续上班。转正前,他被某外资企业看中,于是向总经理书面提出了离职申请。总经理批示,同意辞职,但需按合同的约定赔偿违约金5万元。公司的要求合法吗? 答案 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