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李某被某公司雇用,并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工作是在产生大量粉尘的环境下进行的。李某参加工作后,要求发给劳动保护工具眼镜和手套,公司以资金短缺为由拒绝。李葆于今年年初生病住院,经承担职业病鉴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断后,李某被确诊为患有尘肺病。出院时,职业病鉴定机构建议李某不应再从事原岗位工作。李某返回公司后,要求调到无粉尘工作环境的岗位工作,并对其尘肺病进行疗养和治疗。但公司3个月后仍没有为其更换工作岗位,也未对其病进行治疗。当李某再次催促公司领导调动工作岗位时,公司以各岗位满员、不好安排别的工作为由,其继续从事原工作。李某无奈,遂向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用人单位为其更换工作岗位,对其尘肺病进行疗养和治疗,并承担治疗和疗养的费用。请结合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对本案例作出评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