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一般纳税人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纳税人提供跨地(市、州)提供建筑服务的,按照以下标准预缴税款:
(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提示】本解答系行家的个人知识、经验和理解,平台不保证其正确性,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