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很多夫妻离婚时约定,将夫妻共有的房产留给子女。但是,当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不愿意按离婚协议约定将自己名下房屋过户给子女时,另一方请求法院判令一方按协议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法院是否支持呢?2021年2月25日,王某与张某协议离婚。夫妻二人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双方共有房屋赠与未成年之子王某。双方办完离婚手续后,王某很快有了新女朋友,便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律规定拒绝办理过户手续,撤销赠与。张某一气之下将王某告至法院,请求法院确认离婚协议有效,房屋归王某所有。法院支持了张某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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