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如出现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收取押金等违法行为,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您可携带与被投诉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入职表、离职证明、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等证明身份的证件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证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向用人单位工商注册登记的同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者就近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反映。
以长沙为例:长沙市各级劳动监察机构举报投诉电话如下:
长沙市:84428020;芙蓉区:82293155;天心区:85899287;岳麓区:88999907;开福区:84399066;雨花区:85122991;望城区:88076168;长沙县:84010103;浏阳市:83611975;宁乡市:88981211。
【提示】本解答系行家的个人知识、经验和理解,平台不保证其正确性,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