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设立后设立后是否可以转让、继承、出租?

居住权设立后设立后是否可以转让、继承、出租?

提问人:136****5401 2022-05-13
标签:
行家解答 回答时间:2022-05-13
该问题已获行家 回答
查看行家解答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居住权作为一种人役权,具有一定的人身属性,故一般是无偿设立的,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养老需求日益提高,养老方式不断变化,出现了以房养老的新模式,允许当事人通过约定有偿设立居住权能够更好满足养老需求。

居住权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属性,故法律规定其不得转让、继承,否则居住权人还可以以此获得收益,违背了满足特定人基本生活居住的制度初衷。因此,居住权原则上也不允许出租,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是因为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以房养老情形下,老人生活拮据,法律允许当事人达成居住权人通过出租房屋获取收益的合意。


【提示】本解答系行家的个人知识、经验和理解,平台不保证其正确性,仅供参考。

相似问答 更多 >
农村的自留地可以出租吗?
农村的自留地可以出租吗?
查看行家答案
还有银行贷款的房子可以买吗?
还有银行贷款的房子可以买吗?
查看行家答案
二手房买卖流程是什么?
二手房买卖流程是什么?
查看行家答案
交了钥匙就标志着交房了吗?
交了钥匙就标志着交房了吗?
查看行家答案
房子首付男方出钱,有女方名字吗?
房子首付男方出钱,有女方名字吗?
查看行家答案
我要提问
最新问答 更多 >
开通会员查看行家解答
该问题答案仅对会员开放,欢迎开通会员
  • 单题购买
  • 套餐购买 优惠
单题价格
优惠价
¥0
一年内可重复查看
超值 会员价
最低 0.13元/个
套餐价格
推荐 白金会员
¥26.8
查看80次答案
白银会员
¥16.8
查看50次答案
黄金会员
¥36.8
查看180次答案
铂金会员
¥46.8
查看360次答案
钻石会员
¥96.8
查看720次答案
金钻会员
¥368
查看2000次答案
请选择支付方式
微信支付
支付宝支付
立即支付 (系统将自动为您注册账号)
点击支付即表示同意并接受了《服务协议》《会员须知》
扫码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