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前,我住进了某小区,一直都按时交物业费,但从去年开始,家里小房间的墙壁就开始渗水,而且越来越严重,只要一遇到下雨天,感觉家里也在下雨。我找到了物业,对方派人上门查看后,表示这属于我家的专属区域,不归物业管,但工作人员还是将这一情况反映给了开发商,可对方却称已经过了维修期,要维修得业主自己花钱。后来,我就拒交物业费。请问,我这么做对不对?
如果你家出现的渗水问题,还在房屋维修期内,可以去找开发商解决。如果已经过了维修期,由于渗水问题属于业主专属区域,所以维修责任不在物业,而应由业主自行承担。由于你没交物业费,假如物业公司去法院起诉你,只要对方能证明自己已将这一情况告知了开发商,法院很可能会支持物业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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